一建《继续教育》最新规定

一建报名时间,《继续教育》的最新规定主要包括继续教育周期、学时要求、学时充抵方式及职称评审政策调整等内容。根据现行政策,继续教育仍为注册的必要条件,但自2025年起,职称评审将取消继续教育的强制要求。以下是具体细则:

一、一建《继续教育》基本要求

  1. ​周期与注册有效期挂钩​
    一建《继续教育》需每3年完成一次继续教育,与注册有效期同步。未完成继续教育可能影响证书注册或延续。
  2. ​学时分配规则​
    • ​主专业​:每个注册期内需完成120学时,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占60学时。
    • ​增项专业​:每增加一个注册专业,需额外学习60学时(必修30学时+选修30学时)。例如,注册“建筑工程”和“市政工程”两个专业,总学时为120+60=180学时。

二、一建《继续教育》学时充抵机制

  1. ​充抵范围与限制​
    通过参与工程实践、技术研发等活动并取得证明,可充抵选修课学时,但累计充抵不得超过60学时(即选修课总学时的50%)。
    示例:若某周期内通过项目报告充抵30学时,则仍需自行完成必修课60学时+剩余选修课30学时。
  2. ​证明材料要求​
    充抵需提交项目成果、单位证明等官方认可的文件,具体由省级住建部门或培训机构审核。

三、一建《继续教育》组织实施方式优化

现行政策允许企业自主组织培训,满足以下条件:

  • 培训内容需符合住建部大纲要求;
  • 聘请的授课教师应具备一建《继续教育》执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职称;
  • 培训记录需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查。

四、2025年一建《继续教育》职称评审政策调整

自2025年起,职称评审将实施以下变革:

  1. ​取消继续教育强制要求​
    申报职称时不再核查继续教育学时,但注册执业资格仍需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。
  2. ​其他放宽措施​
    • 论文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;
    • 申报时间、次数不受限制;
    • 取消“逐级评审”限制,允许跨级申报。

五、一建《继续教育》注意事项

建议一建《继续教育》关注两方面政策差异:

  • ​注册执业​:继续教育要求不变,未完成将影响注册状态;
  • ​职称晋升​:2025年后继续教育仅作为能力提升选项,非评审硬性指标。
    政策可能存在地区性差异,可通过“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”或当地住建部门官网查询最新动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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